http://www.3456.TV/xiehui/3456_ahnzxh 2010/4/16 16:07:02 浏览次数:1504
第六条
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以服务、协调、自律、维权为工作任务,在行业管理上为政府起参谋助手作用,在政府与会员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,在协会会员之间、行业与行业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上起组织推动作用。主要业务范围:
(一)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资流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监督会员对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;
(二)开展农资市场调查研究,搜集整理农资市场信息,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;向政府反映全省农资经营状况和市场动态;
(三)开展农资流通领域的行业自律,规范农资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,打击假冒伪劣商品;
(四)积极开展业务活动,加强会员与会员之间、会员与非会员之间、行业与行业之间、行业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,增强凝聚力;
(五)反映会员的愿望与要求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当本会会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本协会给予帮助或协助提供法律援助;
(六)规范行业行为,实行同行议价,维护公平竞争,提高行业自治、自律自助和自我保护能力; (七)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发展,宣传连锁经营企业,向社会推荐农资流通企业的单位和先进经验;
(八)推广新技术、新工艺,先进科研成果、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经营业态,采取各种形式为会员提供培训;
(九)承担政府授权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服务。